名 称 : |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防汛应急预案 |
1 总则
1.1 目的依据
为做好街道洪涝灾害防御工作,有效应对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带来的风险隐患,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以及《东丽区防汛应急预案》、《东丽区华明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,结合街道实际,制定本预案。
1.2 适用范围
本预案用于指导本街道发生的洪涝灾害应对处置工作。
1.3 工作原则
防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总原则,实行首长负责制;坚持以预防为主、防抢结合;坚持因地制宜、突出重点;坚持统一领导、统一指挥、统一调度;坚持服从大局、分工合作、各司其职;坚持公众参与、军民联防;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。
1.4? 风险分析
地处东丽区中北部,地势低平,街道域内有一二级河道共7条,村沟渠17条。河网密布、纵横交错,水利资源非常丰富。辖区内下穿地道两处,低洼片区多处,设施农业面积较大;市政排水管网及小区排水管道因建设年代较长,管壁破损、串流等问题较多;部分河道因管理不到位,存在排水不畅等问题;北方极端天气较多,汛期降水丰富,受下水管网的排水能力不足限制,如遭遇暴雨或持续性降雨,容易产生内涝积水,对居民正常出行生活产生影响,对居民的健康和财产构成威胁。
2 组织体系
2.1 领导机构
成立华明街道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(以下简称“指挥部”)。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,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担任,其他相关分管领导为成员。
指挥部下设两个区域指挥组(建成区和农业片区)和8个专业工作组,即宣传报道组、物资保障组、防汛抢险组、技术指导组、医疗救护组、转移安置组、治安稳定组和执纪监督组,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。
指挥部职责:
(1)编制修订本街道防汛应急预案;
(2)做好街道村级河道、泵站、水闸工程调度,防洪、除涝责任堤段的巡堤、抢险工作;
(3)组织开展本街道防汛工作,应对洪涝灾害;
(4)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培训及演练活动。
2.2 工作机构
指挥部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办(安监), 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兼任。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,协调开展各项工作。
3 监测预警
3.1 风险监测
与区气象、水务、应急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密切关注相关气象、雨情信息,随时掌握趋势预测和灾害预报信息。日常对堤防、闸站等防洪工程和安全保护范围的区域进行定时巡查检查。当河道水位达到保证水位以上应增加巡查人员、加密巡查频次。
3.2 隐患排查
落实“河长”责任,定期组织对街道域内的重要水利工程、河道(洪沟)、险工险段、危险点及通信、监测、预警预报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,建立工作台账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3.3 预警传递
接到市、区层面发布的预警信息后,利用电子显示屏、公众号、电话短信等形式载体传递预警信息。针对特殊人群,组织人员逐户通知,做好防范应对工作。
4 应急响应
4.1 信息报告
险情发生后,组织受灾社区、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应网格员,迅速统计汇总本街道受灾情况,向指挥部报告,按照15分钟电话报告、30分钟内书面报告的要求向区机关值班室报告,并通报应急、水务、卫健等部门。必要时,可越级上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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